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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33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4日。假期前后的周末正常休息,不安排调休、调课。寒假放假时间提前2天,请教务处、研究生处及各教学单位做好有关教学工作的调整。

二、安全工作

1. 放假前,各单位、部门须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疫情防控、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门窗、水、电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期间校门管控力度,落实各项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内值班、巡逻,做到防患于未然。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要做好伙食供应、水电服务保障及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2. 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中层干部每日值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联络、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三、疫情防控

1. 各单位、部门要引导在校师生员工尽量保证活动空间相对固定,掌握在校师生员工和离校师生员工信息,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 离校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可能不跨省出行。离开本市前往省内其他地区的师生员工,须提前向本单位、部门报备行程信息。如确需离开江苏,学生通过完美校园APP、教职工填写《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申请表》,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出行。出省期间,须向所在单位和部门报告详细行程及起止时间。

3. 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校,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由校内联系单位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核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正常后,由校内人员带领进校,不得长时间逗留。

四、其他工作

1. 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假期期间宣传和校园氛围营造工作。

2. 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国庆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3. 通灌校区、宋跳校区根据本通知精神安排好校区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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