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海洋大学
2020年10月20日
江苏海洋大学本科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原则与目标
第二条 课程作为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直接决定人才的培养质量。通过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按照以学生为中心、强化能力培养的要求,以新时代教学理念为指导,以教学内容优化为核心,以教学模式创新为手段,以研究式教学团队发展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推进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完善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推动课程改革,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导向,聚焦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优化课程体系,建立完善课程对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机制。
第四条 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先支持已有建设基础、具有优势特色的课程,扶强扶特,示范引领,带动全面。
第五条 注重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的前沿成果引入课堂,注重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加大学习投入、科学“增负”,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第六条 充分利用现有优质课程资源、课程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突出教学方法的先进性与互动性。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是列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须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二)申报课程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教材选用符合规定要求,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基础。
(三)申报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申报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承担申报课程的主讲教学工作不少于两个教学周期。
(四)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1 门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第八条 立项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优先支持学校立项或推荐的在线开放课程等开展一流课程建设。
(二)线下一流课程。即主要以面授为主的精品课程,突出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即线上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此类课程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通过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形成的课程。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即针对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操作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的高水平虚拟仿真实验课程。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而建设的精品课程。该类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一流课程。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课程思政一流课程;以提升国际教育的影响力为目标,面向来我校长短期留学生和我校学生开设的全英语授课课程。
第九条 立项程序。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一流课程申报书,学院审核推荐。
(二)校级一流课程由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学校批准。
(三)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择优推荐。
第四章 建设与验收
第十条 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优秀课程团队。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且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团队,课程团队老中青结合或以中青年为主,可持续发展性强。强化教学研究,定期集体备课、研讨课程设计,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发挥好“传帮带”作用。
(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重构教学内容,编写全新的融于课程思政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
(三)创新课程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解决好创新性、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问题,杜绝教师满堂灌、学生被动听的现象。强化课堂设计,杜绝单纯知识传递、忽视能力素质培养的现象。强化现代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杜绝信息技术应用的简单化、形式化。
(四)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在学校课程在线平台,完善网络教学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教学团队介绍、电子教材、授课录像、网络课件、案例库、试题库、参考资料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自主学习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五)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内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课程实验和实习教学平台,积极开设探究性实验,引导学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完善考核评价形式。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不断建立完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
第十一条 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以及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对课程建设的规划和质量把关;学校负责立项和结项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一流课程验收报告,学院审核。
(二)校级一流课程由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组验收、学校批准。
(三)省级一流课程和国家级一流课程按照相应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