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大学是江苏省属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发挥学校工科优势,呼应国家海洋经济发展,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学校新组建成立海洋工程学院,根据海洋工程学院未来学科专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舶与海洋工程、流体力学、海洋生态工程等方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需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试讲和面试。
(二)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江苏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通知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江苏海洋大学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四)所有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标,考核即为不合格。
五、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海洋大学人事招聘管理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5901 85895907
联系人:缪院长 窦老师
邮箱:19894725@qq.com
七、招聘工作监督
1.江苏海洋大学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5032
联系人:徐老师
2.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日